( 實習生的議題我會盡可能的寫,或許顯得囉嗦顯得煩,但我相信我在這麼做的同時,也在累積論述與翻轉、改變的可能,我一個人不可能造成這機制任何改變,但如果改善心理師的就業還就與心理師的工作品質,請幫忙推廣這兒的文章和我的粉絲頁,感謝。然後我之後會寫我們可以怎麼做,但得先等等我,我沒寫這麼快。寫這東西就像心理治療一樣,螺旋式向上,就是像在爬螺旋樓梯似的,搭電梯那個我不會,我也不認為有什麼心理治療是直線進行的,問題解決模式的諮商可以直線,但心理治療,尤其是長期心理治療基本上不是直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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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已經把心理師實習制度所造就的機構、主管與實習生的三角關係與結構動力做了些說明,其實點出事實有可能會讓心理師與準心理師們有些難受與焦慮。是的,目前心理師的就業與生存不利是自己過去的制度創造出來的。機構資方要降低人事成本,正常;機構主管希望有人分擔工作,正常;實習心理師想要積累工作能力,拿到考心理師證照的入場券,正常。那問題在哪裡?問題在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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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制度造成了機構成了個隱而未顯的得利者,就是機構資方。他們可以省下大筆的人事成本,久之,也會讓心理專業工作在社會大眾的心中有所影響,應該說已經影響了。我早年當學生的時候,老師會說,來學生諮商中心諮商的學生,他們諮商的費用是包含在學雜費裡的,所以不是免錢的,如果案主(學生)認為這是免錢的,要糾正他的觀念。諮商是否免錢,關乎著諮商關係中的療效、現實感與責任感。這個要寫我可能又可以寫一大篇。我想說的是,長久以來這個機構資方,已經被實習制度慣壞了,缺乏應有的現實感,本來應該請數位正職工作者來分擔的業務,他可以只請一到兩位,然後請一堆實習心理師。在他們心裡心理衛生業務是廉價的甚至是不用錢的 ( 一堆實習生不用錢啊 ),要他們怎麼去尊重心理師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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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可能給過多的工作給正職人員,再讓正職人員逼不得已要請實習心理師來分擔,不然工作沒人做啊。實習生成了勞動主力之一,聘請正職人員的費用就低了,整間學校或醫療機構撥給心理諮商心理治療的支出就少了,長久下來習以為常,成為惡性循環。哪天制度要改變他們反而不會願意,覺得有被剝奪感,為什麼以前可以這樣現在不可以,甚至揚言不請實習心理師。他們部會想到過去他們在這個制度下得到了多少利益,而是感到這些利益不在存在時感到的剝奪。想想軍公教人員九月三日還要去遊街呢? 他們會感到自己領過多國家的錢嗎? 不會。提供心理衛生心理諮商服務是機構學校所要做的,他不應將責任與金錢轉嫁到心理師身上,這是不當的,這個基本概念要有,而且要堅定,心理師或準心理師要對自己的勞動力要尊重,知道那是有價值的,自我價值感不夠重,老是覺得自己還需要機會學習的心理師或準心理師,會成被利用與剝奪的對象,機構會要求你留下來接案學習督導阿,學海無涯,不代表你的勞動不值得他們給你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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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錢議題無論在心理治療還是各個場域都是很困難被論述的,這牽扯到太多太廣的層面,但是很多人也很難想像自己的行為決定,很可能會影響一般人、影響資方對這個行業的看法。但事實上這是息息相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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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有一點需要注意的是,一般在勞動現場不一定會看到或接觸到機構資方,但一定會看到主管,機構主管實習生所形成的三角動力,資方很可能被虛化,意思是明明存在但不見得看得到的狀況下,會造成三角動力上的「補位」,就是假使資方把壓力施加在主管身上,例如給單位過多的工作,要求過高的勞動。這「有可能」,讓主管不自覺的站在資方的心理位置上,彷彿自己是資方,或是讓實習生感覺主管像是資方,這是一個心理動力的問題。一間機構理想上分配給實習生的工作不應該大到哪天實習生消失這家機構就無法營運,但事實上這個標準有多少機構達到我也不知道。主管是勞方,如果資方給了過多的工作,給了達不到的目標,這是資方的問題是資方在壓榨勞方 ( 當然資方一定會解釋說這是勞方能力不足 ),主管也需要牢記自己是勞方這件事實,才有可能爭取更多應得之資源,這三角一定要清楚被勾勒出來,才不會亂掉,不輕易地踩進不屬於自己的位置,也才能進一步有辦法看清這過程中發生了什麼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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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寫到這裡。